顺服权柄?

亲爱的弟兄姊妹,主日平安!

“顺服权柄”的问题,常常使人产生困惑。因为圣经罗马书中,使徒保  罗写了这样一句话:“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  于 神的,凡掌权的都是 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 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罗 13:1-2)因此,有些人就引用这段经文,要求基督徒对掌握政权者绝对顺从。然而,在很多情况下,这样的直接解释和  应用又似乎不太正确。例如在教会遭逼迫的情况下,基督徒是否要“顺服在  上掌权的”而放弃信仰,并按要求去出卖教会呢?这显然是不正确的。否  则,使徒们所说的:“顺从 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 5:29)这句话岂不错误了吗?因此,到底怎样理解使徒保罗在罗马书中所写的那段话?  又在什么情况下,使用“顺从 神,不顺从人”的原则呢?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权柄。权柄就是意志得以兑现的保障。谁掌握权  柄,谁的意志就可以在其权柄所覆盖的范围内得以实施。因此,有效的权柄  一定拥有与之相应的强制力量。如果掌权者的意志实施过程中受到挑战,就  会启动相应的强制力量,迫使其执行;如果仍然强制无效,则掌权者或最终  将被叛逆者毁灭。

毫无疑问,创造天地的主是一切权柄的总源头。祂的权柄覆盖所有被祂  创造的一切被造界。因此,所以被造界的大大小小的权柄,都是直接间接地  来自于造物的主。这就是保罗所说的:“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 神的,凡掌权的都是 神所命的”(罗 13:1)所要表达的。然而由于被造界中,所有被赋予权柄的个体,都是有自由意志的位格。因此,他们就有顺服权柄或悖  逆权柄的选择权。因此,这就产生了被造界权柄的正义性与邪恶性的区分。  因为 神是正义的本体,也是一切正义的源头。因此,顺服  神的就正义的权柄;悖逆 神的就是邪恶的。例如,在被 神所造的天使界,就有顺从 神权柄的正义的天使,这些天使是执行 神意志的。反之,也有不顺从 神旨意的天使,它们就变成撒但魔鬼,是叛逆 神的,是邪恶的,这样的权柄就是我们所不能顺从的。这就是“顺从 神,不顺从人”应用的时候。即:掌握权柄的人,其意志与 神的意志不一致的时候。

但在实际的生活中,事情往往不是界限分明、非黑即白的。虽然有些权柄明显是违背 神的,但神还是许可它存在(这世界上大部分的政权都是如此)。也许这是 神要人类用对比的方式看看顺服 神和违背 神的结果有什么不同。正如当年神使用埃及王示撒管教犯罪的犹大王罗波安时所说的:“然而他们必作示撒的仆  人,好叫他们知道,服侍我与服侍外邦人有何分别。” (代下 12:8)

当然,在现实中,权柄的问题往往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的多。例如:在国共  战争时期,至少两个权柄同时存在;一个是想保住政权的国民政府的权柄;另一个  是想要抢夺政权的共产党权柄;如果我们是当时的中国百姓,我们当顺从哪个权柄  呢?就算现在,中共政权和民国政权都还存在,我们是以胜败论是非呢?以传统论正义呢?还是以地理论执政的合法性呢?篇幅所限,我们无法在此具体讨论这些问题的答案,只是想提示弟兄姊妹们,问题不是那么简单。正像有人高喊爱国一样,有人就立刻问,我们当爱哪个国?为什么我要爱那个国?我应怎样表达我爱那个  国?这些问题都不是那么容易简单回答的。

因此弟兄姊妹,让我们不要幼稚像小孩子,中了人欺骗的法术(弗 3:14); 倒要快快在主的真道上成熟起来,并使主智慧的灵自由地运行在我们心里,不因胆  怯而谬用经文当借口;而当勇敢,明辨是非,持守正道。

–张但理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