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恩的条件

亲爱的弟兄姊妹,主里平安!

感谢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祂曾用自己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的福音,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了我们,使我们成为永生神的儿女,并把我们带进祂的教会,学习真道,生命长进。这都是祂的恩典。虽然从人的角度看,人们走进教会的原因千差万别,但有一件事是一样的,那就是:“我们都是蒙恩的罪人。”

我们蒙恩,不是因为我们特别好,或我们在神面前立了什么功,以致神为要报答我们,才拯救我们。不是的!乃是神自己的恩典,白白地、无条件地临到我们了。所以没有人可以在神面前,指着自己和自己的行为夸口的。然而,当我们蒙恩成为基督徒以后,我们还必须要继续蒙恩,直到行完一生的路程,我们一同去见主面的日子。在这个过程中的蒙恩却似乎是“有条件的”。

主说:“怜恤人的人有福了,应为他们必蒙怜恤。”(太5:7)又说:“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7:12)很明显的,主的心意,是要我们成为一个配得祂怜恤的人。主已经先怜恤了我们,为我们做出榜样,叫我们知道何为“怜恤人”。因此,主就呼召我们去怜恤别人,使我们成为怜恤人的人,从而也得了可蒙怜恤的凭据。如果我们蒙了怜恤,又知道何为怜恤人,但却不肯怜恤别人;我们就在神面前失去了蒙怜恤的资格。正如当彼得问主要饶恕弟兄几次?主最后总结说:“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太18:35)

亲爱的弟兄姊妹,我们要冷静想想,我们渴望主怎样待我们呢?希望人怎样待我们呢?主所命定的法则是:你就照样待别人吧。这就是得已在神面前继续蒙恩的条件。弟兄姊妹请记得,不是我们行,或我们能;而是祂能,且愿意成为我们的帮助。所以只要我们愿意顺服按祂的旨意行,但在遵行的过程中缺乏力量和能力的时候,我们就寻求祂的帮助,祂就垂听且施恩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