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自由”(一)

2026-08-16

亲爱的弟兄姊妹,主日平安!

今天让我们继续来谈关于“自由”这个重要的话题。在上期,我们谈到了自由是一个权利,就是选择决定由得自己来作,任何外在的力量都无权强迫或取代自己,除非在特殊情况下,人主动地将自己的主权交给了某个对象。比如人拜偶像时,把自己交给邪灵魔鬼,结果导致被邪灵控制,甚至魔鬼附体等。

慈爱的天父,既然已经把自由赐给了我们,祂的目的当然就是要我们享受这份权力。然而,在《圣经》的启示中,我们反复所看到的却是要求人要顺服,要遵守祂的律例典章,就连主耶稣也亲口说:“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14:15)这似乎使我们感觉到的,明明是约束,怎能说是自由呢?

在上期的讨论中我们已经说过了,自由是一种由得自己选择、作出决定的权利。而权利与责任是相对应的,有权作出决定的,就要为所作出的选择和决定负责。因为人类的被造,不是孤立的,而是在复杂的关系当中的,因此,人的自由不可能是毫无原则、没有边界的为所欲为。比如,如果地球像一个表面光滑的玻璃球,其上只有一辆汽车,此时的司机是不需要交通规则的,他真的可以为所欲为地开车而不会出车祸。然而,现在的事实是公路错综复杂,车辆拥挤,因此,就必须有严谨合理的交通规则,并强制要求每一个司机必须严格遵守,目的是尽量降低事故风险。

于是,在允许司机自己开车上路之前,必须先学习交通法规,在考试合格后,才准许在师傅的陪同下学习操控驾驶车辆,直到最后通过驾驶技术的考核通过,才颁发驾驶执照,准许独立开车上路。

弟兄姊妹想一想,交通局要求司机学习交通法规,接受驾驶技术的训练,拿到驾照后还要严格按交通法规执行,这是为了限制我们的自由吗?恰恰相反,正是要司机能拥有开车的自由。

同样的道理。神创造我们的时候,既然把独立人格的自由意志赋予了我们,祂的心意是要我们能充分地享受这份自由的礼物,正如神在伊甸园中曾对亚当所说的:“ 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创2:16)因为神因爱而创造给人居住的世界,是极其丰富多样的。祂的旨意是要我们可以充分享受祂所造的一切,而怎样享受这一切,由我们自己按心中所愿的作出选择和决定;而不必被控制或强迫。

然而,如前所述,这样的选择是有范围和边界的。那准许选择的边界在哪里呢?这就是分别善恶的知识。分别善恶的知识就是在告诉人们边界,也就是人正常可选择享受的范围。范围之内叫做善,超出边界叫做恶。因此,神为人类设立边界,不是为要限制人的自由,正是想要使人能更充分地享受神给人的一切美好。

然而,遗憾的是,人却听信了撒但的谎言。撒但利用了人想要得到更多快乐的心理,挑唆人描述神所赐的允许人享受的快乐,让人心存好奇去探索追求边界之外的快乐,模糊至高权威所命定法则的严肃性,并用谎言使人怀疑神设立边界的好意,使人感觉自己的主权受到威胁,蛊惑人心从而产生叛逆心理,最终,人上当了!神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这里的死所指的是灵魂与神彻底隔绝,如同罪犯被关进监狱,从此高墙内外,他所失去的正是极其宝贵的自由!

正如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为钉祂之人祷告时所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路23:34)使徒们传福音、作见证的时候也曾这样说:“弟兄们,我晓得你们作这事是出于不知,你们的官长也是如此。”(徒3:17)当初亚当、夏娃被诱骗而犯罪,也是类似的无知。于是,慈悲怜悯的天父上帝,按祂在创世之先恩典所设的计划,要给人第二次机会。这机会就是因着信,可以在祂儿子耶稣基督的救赎中,重获自由。

在《圣经》约翰福音8章31节记载了这样一段话:“耶稣对信他的犹太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对于信祂的犹太人,就是因祂的救赎在身份上重获自由的人,要常常遵守祂的道(祂的道就是真理)。这里所说的“晓得”意思是因从经验遵守真理的过程中体验真理而得到的认识。这种习惯于遵守真理,从而使遵守真理成为了自己生命中的“自然”,就进入了主所说的:“得以自由”的美好状态了。

因此,我们说:“自由是约束出来的。”我们作主门徒、跟从祂、遵守祂的真理的价值就在于此!俗称: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

然而,因为我们仍活在今世,追求罪中之乐的肉体还在;迷惑普天下的撒但魔鬼也在;要叫我们接受真理的约束,这些就成了最大的阻拦与障碍。于是当主耶稣呼召我们跟从祂,成为祂的门徒时,第一件事,就是要舍己,把旧我连同撒但所运用的世界,都钉在十字架上,目的就是要撤去拦阻,得以重获自由,这是何等的奥秘!(待续)

(张但理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