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自由”(二)

2026-08-23
亲爱的弟兄姊妹,主日平安!
继续前两期的话题,今天我们来说关于“自由”的最后一部分,就是主耶稣所应许与宣告的终极信息:“……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8:36)主耶稣所说的这句话,对我们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在一开始,我们谈到自由的由来时,重点强调了人类被造的身份,是按神儿子的位份而被造的。因为经上记着说:“……亚当是神的儿子。”(路3:38)因此,人不是被造的机器,而是有尊贵位格的神的儿子,是要与神有爱的互动,并统管神所造的一切。因此,人就必须有独立判断和决策的权力。神就把“自由意志”一次永远地赐予了人类,无论任何时候,任何条件永不收回。这是人尊贵的体现,是人格的基础,这也就是人非常看重和维护自己的自由权益的原因。
然而,神把自由意志赐给人类,并不等于任由人为所欲为,而是清楚的给人的自由定出了边界;这就是分别善恶的知识,是人良知的本能,也是神所启示和立定的律法、典章、法度等。虽然这是要人自愿遵守的,也是必须遵守的,因为权利是与责任相对的。凡是有权作决定的,就要为自己的判断和决定负责。正因为如此,《圣经》所反复强调的“审判”才有意义,也就是说,如果人没有选择和作出决定的权利,就没有承担后果的责任。
自从伊甸园里亚当和夏娃错误使用了自己的自由意志,作出错误的判断而“犯罪”之后,在人类社会就出现了一个可悲的现象:在出事之前,人们自以为是的随心所欲作出了判断;出事之后又自以为聪明地甩锅,想办法推卸责任。当年亚当就想把责任推给夏娃,夏娃又想把责任推给蛇。但实际上,只要决定是自己作的,责任就必须自己承担,想推是推不了的。所以,自古以来人有一个又愚蠢又可笑的行为,就是要自由,但不要责任!这就像人又想吃馆子,又不想买单一样。
这就如我们前面提过的,享受自由权利的时候由得你,但到追究责任的时候就由不得你了。审判、宣判与执行,都是由高于人权利的更高的权力施行的。而只想享受自由不想负责的人,就自欺欺人地去否定那更高权力的存在。这就是成语所说的:掩耳盗铃。在当今世间所流行的无神论思想就是出于这个愚蠢的心态。
现在让我们回过头来稍微详细一点分析在本文开头时所引用主耶稣宣告的那句话:“……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8:36)
首先说:“天父的儿子”的自我宣告。这里面重点表达了两个重要的概念:1)亲情关系;2)权威性。
亲情关系是在解释和说明祂作这一切事的动因,正如主耶稣在与尼哥底母对话时说的:“神爱世人……”这就是神作这一切事情的背后动因。然而,主耶稣与父神的父子关系,和我们与神的父子关系不同。因为主耶稣虽然也被称为是神的儿子,亚当也被称为是神的儿子,但耶稣却是三位一体独一真神中的一位。祂是造物的主,而亚当却是按祂的形象被祂所造的被造者。这不是量的高低,而是质的根本不同。虽然如此,既然都被称为儿子,这里所强调的是如同亲子一样的爱的关系。
与此同时,祂也在此宣布了祂的权威性,因为祂就是创造万物,又用自己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的那位。如同祂自己曾宣告的:“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约5:22)这就是祂宣告自由的权威所在。
然后说说祂叫我们自由是什么意思。不要忘记这是对信祂而成为祂门徒的人说的(参约8:31)。其实,作主门徒就是对跟从主之人所要经历的被主训练之过程的一种说法。
既然作门徒是一个接受主训练的过程,那就自然会有结束的时候。就像一个学生在校读书学习,总有毕业离校的那一天。那天学生要通过毕业考试,评分委员会最后决定你是毕业还是肄业。同样,主耶稣就是门徒最终是否完成训练,结束门徒过程,准许归回天家,“……得享神儿女自由的荣耀(‘享’原文作‘入’)。”(罗8:21)的那位审判者。
主耶稣最后所宣告的:“真自由”,就是指我们真的可以进入永远天家,充分得享神儿子的身份所享受的荣耀的生活。那个荣耀的大结局,是神自己在创世之前就预定好的,经过人类的全部历史,全然实现神拯救和操练的大计划。最终要达到的结果,就是从奴仆到儿子,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
弟兄姊妹,最终进入那为我们存留永恒的自由,得享神儿子的荣耀,就是主呼召、操练我们所要达至的终极目标,是因信进入这生命得救,进而委身给祂,藉着舍己除去障碍,跟随接受训练,使我们的生命习惯于被真理约束。但不要效法世人所高喊的,那种放纵自我、随心所欲、不守真理边界的“自由”。我们今日既然知道了我们的身份,了解了是谁赐予了我们有自由意志的人格并永生神儿子的身份,就要好好跟从基督,在祂的真道上接受造就,直到蒙祂恩准,一同进入那存到永远自由的荣耀中。(完)
(张但理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