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福的性情

圣经常用对比的方式让我们理解一些很重要的真理或概念。毫无疑问,一个人的个性(或做“秉性”),对于他本人来说,几乎可以说是决定他命运的关键性因素。因此圣经对这方面也有很多相关的重要教训。

例如,以撒的孪生儿子以扫雅各。圣经这样描述了他们的不同:“以扫善于打猎,常在田野。雅各为人安静,常住在帐棚里。”(创 25:27)圣经又记着说:“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罗 9:13)看来,雅各的为人安静是蒙神喜爱的重要性格因素。

对比蒙应许所生的以撒和凭人意所生的以实玛利。在描述以撒的性情圣经有记录说:“天将晚,以撒出来在田间默想。”(创 24:63)而对比以实玛利的性情则说:“他为人必象野驴。”(创 16:12)

在新约圣经里,有主所爱的一对姊妹,伯大尼马利亚和她姐姐马大。对比她俩,圣经描述说:当主耶稣来到她们的家,“马利亚,在耶稣脚前坐着听他的道。马大伺候的事多,心里忙乱。”主耶稣的评论:“马大马大!你为许多的事思虑烦扰;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马利亚已经选择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夺去的。”(参考路10:38~42)

很明显,一个常常安静的人,方能有深入思想的时间和空间。能深入思想,才能使神的灵有机会借祂的真理来光照和引导他。再加上正直柔顺的心,就形成了可蒙神赐福的基本性情。合神心意的人大卫在他的诗篇中写道:“神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诗 51:10)

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浮躁、浅薄、过度忙碌的人,是很难蒙神光照和引导的。或许有人说:“江山易改,秉性难移。我生性如此。”但圣经却非这样的概念。因为圣经一切的教训,都是为达到生命更新和改变的目的而启示出来的。若人的生命是不能改变的,圣经的存在还有什么价值呢?所以,我们当在神面前学习操练安静下来,把神的话装在心里,用默默祈祷和顺从遵行的心付诸行动,就在我们所行的事上,必然蒙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