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架讨厌的地方

亲爱的弟兄姊妹,平安!

近日来, 无论在中国还是回到澳洲,观察各方的教会,再次引起我很多的思考。使我看到不少教会的一个共同危险,就是没有经过十字架的死而直接成为“基督徒”。其实,那不是真正的基督徒而最多是基督“教”徒。基督徒与基督教徒的最根本差异,在于是否有从圣灵而来重生的生命。

人喜欢作宗教徒。主要是因为要避开“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加5:11)”!今天在社会的大环境中,撒但已经借世俗文化,在人们的心里植入敌基督的思想方式。其中一个重点是对人要积极、乐观、尊重和肯定。从小就不能向孩子说“不”,要尊重人权,尊重隐私,民主自由等等之类,甚至有人把这些称为是普世价值!然而,耶稣基督生命的福音所产生的第一果效,就是要从根本上彻底否定人的自我!这与当今世俗文化何等抵触!可悲的是,今天许多教会却接受了这样的世俗文化;不知不觉地把耶稣基督的福音更改了。基督的福音直接引起的不再是彻底地认罪悔改;而变成了赞美、敬拜等类的宗教形式!这些东西并非不好,但却不能绕过认罪悔改。这样的做法不是圣经的教训;而是有些体贴肉体的人把基督十字架的福音给更改了。经上说这样的人当受咒诅(加1:8-9)。主的教训是非常明确的:“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或作“灵魂”,下同)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路 9:24)我们可以明显地观察到,对教会和主的福音工作危害最大的,正是这些没有经过灵命重生,头脑也没有被圣经真理更新过,以世俗思想热心宗教的基督教徒。

亲爱的弟兄姊妹,我们千万不可自欺,要认真地自我审查:我是一个在旧我的基础上用宗教粉饰的;还是真实认罪悔改重生得救的?求主帮助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