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福”之(五)

亲爱的弟兄姊妹,主日平安!

感谢神!在前面的几周,我们已经分享了主耶稣所讲“八福”的前四 福。概括起来,这前“四福”可以说是得以进天国之人的“条件”;而这后“四福”则可说是蒙福之人的“素质”。亦即,在前四福中,主耶稣重点要说的是当一个人具备了可被引导的条件,才能最终得蒙引导而回归天国。而在后四福中,主耶稣要说的是什么样的人,神的灵才会去引导他。因此,我们可以对照一下,我们是否是神所要引导、使我们蒙福的那样的人呢?

在这里需要强调一下:倘若我们是具备了蒙福的条件和素质的人,这些条件和素质并不是我们配得在神面前蒙福的“功劳”。任何人在神恩典的救赎面前都毫无功劳可言!比如:在大饥荒的时候,有人开仓赈灾,条件是人必须自己带口袋来,并且愿意与他人分享所得粮食,这样的人才可领到免费的粮食。于是,有愿意与人分享所得粮食,又带了自己的口袋来,领到了救命的粮食的人,难道他带口袋、愿意与他人分享免费所得到的粮食,是他得到粮食的功劳吗?当然不是!粮食仍然是免费的,是恩典,口袋和与人分享只是白白领受恩典的条件而已。

好,现在让我们进入主耶稣所宣讲“八福”之下半段、后“四福”的探讨和分享。今天我们来看第五福,中文和合本是这样翻译的:“怜恤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恤。”(太 5:7)犹太人英文版圣经是这样翻译的:“Blessed are the merciful, for they shall obtain mercy.”

在这节重要的经文里,我们有以下几个要点要与各位一同讨论:

首先我们需要从概念上确认一下什么是怜恤(merciful)?怜恤是一种生命的素质,表现为对软弱、渺小、失败者的一种心态,主要包含慈怜、悲悯、体恤等等。经上说:“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雅 2:13)这里“怜悯”与文中所说的“怜恤”在原文中是同一个字根。

人类生命中的的这种具有慈怜、悲悯的特征是来自于造物之主的本性, 即:神的形像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是神在按祂自己的形像造人的时候,就赋予了人类的与神相似的生命特征。因此,原本在每个人生命里都有怜恤他人的本能。然而,当人类犯罪离开神以后,这怜恤他人的本性就被罪污染和破坏。这破坏的程度与人与神的距离和犯罪程度有关。

  • 我们需要蒙怜恤吗?答案是肯定的。我们为什么需要蒙怜恤?因为我们都是软弱、渺小和失败的。那么,我们蒙了怜恤会怎样呢?正如前面所引用的雅各书上的话:“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雅 2:13)因为审判是法律行为,法律是无情的。而怜恤原是出于爱的情感,在神,这情感超越了法律的冷酷。因此,就从怜恤的情愫中发出了忍耐、包容以致于饶恕。不仅这些,我们的软弱还会得到帮助,我们跌倒也会被扶起。如果不蒙怜恤又会怎样呢?那就软弱得不到帮助,跌倒了不被帮扶,犯罪也不会得到饶恕和赦 免,任何过失都无法得到谅解,至终只能引向公义的审判和无情的惩罚。
  • 怜恤人和蒙怜恤有什么关系呢?主耶稣曾宣告过一个非常重要的属灵原则:“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 7:12)因为先知们就是神的代言人,因此这里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就是神自己的道理。

因此,主耶稣作为天国的君王,郑重向人类宣告:人要进天国,必须首先解决他的罪的问题;而他罪的问题只能靠神对他的怜悯而产生的饶恕、赦免而实现。但根据神自己的法则,任何想要得到怜悯而被饶恕的人,必须是有怜悯之心,也饶恕他人的人。换句话说,一个对他人没有怜恤之心的人, 是没有资格得到他人之怜恤的。

人类犯罪之后破坏了自己里面神的形像,把神的博爱变成了自私与争斗,因此,怜恤之心也一同被破坏了。因此,我们要谦卑仰望上帝的怜悯, 修复我们里面被破坏的慈怜悲悯的本性,使我们好再成为怜恤他人的人,如此便可再得神的怜恤。

–张但理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