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架的道理

2025-08-03
亲爱的弟兄姊妹,主日平安!
新约圣经哥林多前书一开头就提出了十字架道理的说法,使徒保罗做见证说:“基督差遣我,原不是为施洗,乃是为传福音,并不用智慧的言语,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因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 神的大能。”(林前1:17-18)显然,十字架的道理在新约圣经是十分被重视的,以致使徒保罗说:“弟兄们,从前我到你们那里去,并没有用高言大智对你们宣传 神的奥秘。因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林前2:1-2)

当福音传进中国,华人教会也很快意识到了十字架道理的重要性。然而在理解和应用十字架道理的时候,却产生了一些偏差。
我想,一个主要的偏差是把十字架与苦难划上了等号。这种观念的产生,大概与我们文化传统上的苦修意识有关。
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有许多歌颂苦难的说法,比如:吃得苦中苦,方做人上人。再比如: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后来,当佛教传入中国后,出家苦修,即被称为:“苦行僧”的做法,在民间是被十分赞扬的。因此,在中国文化里,能吃苦,就成为一个极了不起的美德。
其实,不仅在中国;在世界上许多文化中都有这种苦修主义的文化传统。在印度如此,以色列如此,甚至圣经在使徒写给歌罗西教会的书信中也提到:“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导的。说到这一切,正用的时候就都败坏了。这些规条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谦卑,苦待己身,其实在克制肉体的情欲上是毫无功效。”(西2:22-23)
因此,当基督徒一读到圣经里说基督徒要背十字架时,大概就自然想到了苦难。甚至有些基督徒,一提到十字架,就有些悲情意识,甚至会产生一种受苦英雄主义的豪情感。其实,这都是对圣经中所说十字架道理的误解。
当然,我们必须承认,十字架的道理中,一定包含着受苦的成分在其中;但十字架绝不仅止于苦难。我们都知道,十字架是主耶稣时代,罗马帝国用来惩罚奴隶或殖民地犯人的一种刑具。这种刑罚不同于比如鞭刑,打多少下就停下来,人虽受苦,但大多不危及生命。而十字架不是,它是一种死刑的刑具。并且是一种带有极大的羞辱性的,使死囚被钉在其上,大多是全裸体地被挂在人流较多的地方示众,并在极其痛苦中慢慢死去。因此,我们可以简单地说,十字架是一种在极其残忍,使人在极其羞辱和痛苦中缓慢而渐渐死去的刑具。既是这样,为什么圣经那么重视十字架呢?不但被爱和真理所充满的教堂,大多都用十字架作为至高标志;就连救死扶伤的医院,也用红色(即血色)的十字架为标志,这是为什么呢?十字架在圣经中到底要表达一个什么意思?十字架的道理其准确的意义何在呢?

我们再来看圣经中所记载的一段重要的事件。
在马太福音第十六章中记载了主耶稣带门徒们来到该撒利亚腓利比,在那里主耶稣问门徒:“你们说我是谁?”(太16:15)这时西门彼得回答说: “你是基督,是永生 神的儿子。”(太16:16)主耶稣对彼得的这个回答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并且说:“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太16:17)换句话说,彼得此时的福气,其关键是他没有听从来自自己属血肉的认知,而是领受了从天父而来的感动。
然而,就在同一个场景,当主耶稣预言自己要上十字架时,彼得又立刻起来拦阻祂,似乎彼得很有“爱心”,不料却遭到了主耶稣的严肃批评:“……你是绊我脚的,因为你不体贴 神的意思,只体贴人的意思。” (太16:23)接着主耶稣对门徒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太16:24)因此,从这里不难看出,十字架的结果是要达到使人不顺从自己的肉体,而顺从神的旨意的目的。
因此,基督十字架道理的核心,就是把我们旧生命中的心思意念就像死了一样,使其彻底失去作用;目的是要使我们能完全没有拦阻地顺服神的旨意。使徒保罗说:“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加6:14)也就是说,无论是过去的旧思想还是世上各种的理论,都不再对我们产生影响,我对它们就像死在十字架上的人毫无反应了。这里所说的基督抽象概念的十字架,其结果就是达到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时所说的那句话: “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26:39)
其实我们人类所出现的一切问题,都是因为人要照自己的意思,而不照神的意思行。这就叫悖逆!十字架的真正含义就是使人在神面前能做到绝对的顺从。弟兄姊妹,我们一定要相信,凡主所吩咐我们的一定都是对我们最好的。所以,我们不要怕十字架的痛苦,祂必帮助我们,使我们胜过那苦难,并叫我们和祂一同得胜在祂的荣耀里。(未完待续)
(张但理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