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与信

2022-05-15

亲爱的弟兄姊妹,主日平安!

在今天的教会里,我们不难发现两种让人痛心的情况。第一,就是教会的衰微,特别是在被认为有“基督教”文明的西方国家,我们生活在澳洲的基督徒应当深有体会。第二,当我们满怀希望地走进教会,但很多时候又非常失望地离开。我们不难发现,教会里实在有很多感觉不太像基督徒的基督徒。当然,导致这种现象有很多原因。今天我想借:“该隐与亚伯事件”的再分析,从“知与信”的角度来看我们以上所提出的问题。

创世记第四章一开头所记录的有关该隐与亚伯的事件,是解经上备受争议的一段经文。问题的焦点,往往落在为什么神喜欢亚伯的祭,而不喜欢该隐的祭呢?众说纷纭。

有人说是因为亚伯所献的,是上好的;而该隐所献的是次好的。

也有人说神是先看中了亚伯这个人,所以是因为喜欢亚伯,进而也就悦纳了他的献祭,其实与他使用的什么祭物没有太大关系。相反,因为神不喜欢该隐这个人,所以无论他献什么,神都不会喜欢的。

当然还有许多其它的说法,我们就不在此一一例举了。

其实,神为什么悦纳亚伯并他的献祭;而神不悦纳该隐并他的献祭?其实用不着我们瞎猜,圣经本身有标准答案:“亚伯因着信,献祭与神,比该隐所献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称义的见证,就是神指他礼物作的见证……”(来11:4)

这里清楚地说明了:神之所以悦纳亚伯并他的献祭,是因为“信”!神的确喜悦亚伯。其原因并非因为亚伯是一个受害者,神同情他,所以喜悦他。也不是因为相对于该隐,亚伯可能是一个性情温良的人。其实圣经已经明确地说了:“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来11:6)

因此,问题的焦点仍然是在于:“信”。也就是说,亚伯是一个信神的人,所以神喜悦他。亚伯所献的祭,见证了他的信,是他对神的信的结果。正如经上所说:“就是神指他礼物作的见证。”(来11:4)并且,亚伯成了世界上第一位被圣经记录因信称义的人:“……因此便得了称义的见证……”(来11:4)

我们知道,“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这里所说的“死”所指的是人与神的绝对的隔绝;而导致这隔绝的唯一原因是:“罪”。所以,亚伯因着信蒙神称义了,即不算为有罪了,所以就把与神之间的隔阂除去了,所以与神和好,蒙神喜悦。

相反,该隐是一个对神不信的人。或许有人会问:“何以见得?”因为经上说:“……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来11:6)该隐肯定是“信有神”的,不然他怎么会去给神献礼物呢?出于同样的理由,我们也相信,该隐是:“……且信祂赏赐那寻求他的人”的。(来11:6)如此说来,该隐也应当是一个信神的人啊,凭什么说他是不信的呢?

问题出在了怎样表达对神的信上。

我们注意一段经文:“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雅2:19)其实,该隐的“信”是与魔鬼的信同类的;而亚伯的信则是与被神称义的众圣徒的信同类。为了更好地区别这两种“信”,我们把该隐和魔鬼的信称为“知”;亚伯和众圣徒的信仍然称为“信”。而“知”与“信”的关键区分,就是新约雅各书的主题思想:要有行为。

我们或许又要问了:“难道该隐没有行为吗?他不是也给神献祭吗?”

是的,该隐的确也有行为;并且,他的行为也是出于“信有神”的。但他的行为与亚伯的行为之最关键区分点是在于真信的必然结果是:对神的“顺服”。

亚伯杀羊献祭的行动,大概来自三方面的依据:1)对神至高主权的相信与接受;2)对父母在被逐出伊甸园时,神自己杀动物,用动物的皮给父母做衣服遮盖因罪而带来的羞耻的理解与接受;他理解神所设立的流血牺牲,献祭赎罪的法则,并且承认自己有罪,需要赎罪。所以是因这样的信仰所带出的顺服,就以自己杀羊献祭来表达出来了。正如经上所记:“……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9:22)

该隐却不信这些。他非但自己不谦卑认真思考,但当他的弟弟亚伯给他解释这一切的时候,这可谓是神再一次给他的机会;他不但没有听从,反而更加悖逆,甚至残忍地打死了向他传义道的亲弟弟。

弟兄姊妹,我相信知道神存在的人不在少数。但许多人却误以为知道并接受神的存在,且做出一些类似该隐献祭那样的宗教行为,就是已经可蒙神悦纳的基督徒了。但实际上那并不是真信仰;不过是一些头脑的知识或是一些传统、教义而已。那些基本上都是按自己的喜好,凭私意敬拜的虚假宗教而已。弟兄姊妹,真实的信仰,是表现在顺服天父的旨意而全心遵行的人。请切记:“信”固然需要“知”;但“知”绝不代表“信”。

–张但理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