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之子(上)

2026-09-20

亲爱的弟兄姊妹,主日平安!

“光明之子”这个观念是主耶稣首先提出来的,是祂首先称呼信祂的人为“光明之子”,祂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应当趁着有光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12:35-36)又说:“……因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较比光明之子更加聪明。”(路16:8)所以,主耶稣是把不信祂的人称为“今世之子”;而把信祂的人没有相对地称为“来世之子”,而是称为“光明之子”,为什么这样称呼呢?

使徒保罗在他的书信中,也把基督徒称为“光明之子”,这是当他向帖撒罗尼迦教会论到主再来的时候,劝勉信徒要警醒预备时说的,他说:“弟兄们,你们却不在黑暗里,叫那日子临到你们像贼一样。你们都是光明之子,都是白昼之子;我们不是属黑夜的,也不是属幽暗的。”(帖前5:4-5)我们如今正是生活在主再来前夕的人,如何理解我们是被称为“光明之子”的人,就显得尤其重要了。

在上面的经文中,只是提到了“光明之子”这个称呼,却没有进一步解释这个称呼的具体概念,直到正本《圣经》将近结束,圣灵才藉使徒约翰,在他的书信中把这个概念解释出来,他说:“神就是光,……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壹1:5-7)又说:“爱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约一2:10)在这些经文中,给我们提出了几个重要的概念:神,光,相交,爱,罪,等等。这些概念都是什么意思?互相之间又是什么关系?下面我们就一点一点地分析,使我们更加明白我们的身份和行事为人的准则。

首先说:“神就是光,在祂毫无黑暗。”

这里所说的光,当然不是指物质的光。但《圣经》用光来形容描述神的特性,是为要方便我们更好地理解。同样在《约翰一书》中,又两次提到“神就是爱”(约一4:8, 16)光与爱又是什么关系呢?约翰说:“爱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惟独恨弟兄的,是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也不知道往哪里去,因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约一2:10-11)这里所说的“恨”,并不是仇恨;而是非爱或爱缺失。

比如疫情封控时期,曾发生过一名孕妇到医院后,因为防疫流程未能及时得到救治,最终因延误而流产的事件。相关人员并不认识她,当然也谈不上与她有仇,但他们心里没有爱,所以对待他人好像仇人一样残忍无情,这经文中所说的就是这种类似仇恨的心理状态。这就使我们理解,恨是爱的缺失,正如黑暗是光的缺失一样。

为什么说活在爱中就是活在光中呢?因为一切爱的行为都是可以被看见的;而一切出于恨、自私、诡诈、犯罪的行为都是要行在暗处,恐怕被人看见而被揭穿的。所以,光明之子就是活在神爱中的人。

然而,当亚当犯罪以后,经上说:“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 神的荣耀。”(罗3:23)亏缺了,也就是不足够了,也就是损害了。而神的荣耀最主要的就是祂爱的本质。因此,人虽然是按神的形象和样式被造,这形象和样式最主要的就是神爱的本质与表现。罪的进入,就把神的爱从人的生命里破坏了。世人虽然都知道爱很重要,但我们已经几乎得不到爱,也付不出爱了。漫长的人类历史,就是一个渴望爱,却得不到爱,于是在自私中痛苦挣扎的历史。在此历史过程中,人已经越来越不知道也不理解什么是爱了!

感谢神!当耶稣基督的福音传到我们这里时,使我们又有了理解爱、得到爱的机会了。

首先,《圣经》启示的光使我们重新审视自我,审视天地万物,从神伟大奇妙的创造中,体会出神的爱。从天地万物的和谐、美好、恒定中,使我们看出在神为人类预备可住之地(参箴8:31)时,方方面面都浸透了神的爱。

虽然在神的创造中,已经充分表达了神的永能和神性(参罗1:20);但这还远远不够表达神的全部属性。于是,当人类犯罪堕落,死在自己的无知悖逆当中的时候,神作了一件更大的事,经上记着说:“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又说:“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8)又说:“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约15:13)又说:“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约一3:16)

弟兄姊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光明之子就是活在神爱里的人。下次牧函我们继续探讨,如何成为一个光明之子?

(张但理牧师)